10月22日,第二工程处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,传达贯彻省局和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(约谈)会精神,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。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该处党总支与各部门、山西柳林黄河大桥工程项目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,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,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副职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。会议还传达了黄委党组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》和黄委党组转发《水利部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。
会议指出,要在廉政责任分工、党委学习记录、廉政风险防控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以及关于项目部管理、大额资金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资料有不到位的要尽快补全、补细,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会议要求,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。认真领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、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。二是分管领导、部门负责人,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坚决杜绝庸懒散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三是严明党的纪律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、请假报告制度、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、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局党组“七项规定”。四是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,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,同时更重要的是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。
会议强调,承诺不能仅仅做到形式上,更要抓好落实,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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