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30日上午,山东黄河工程集团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顺利召开,各股东单位代表出席会议,工程集团全体董事、监事及班子成员列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《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《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细则》修订稿、《公司章程》修正案、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变更等7项议案。
会上,各股东代表纷纷发言,认为工程集团干部职工在疫情影响下,同心同德、逆行拼搏,超额完成了2020年经营任务,取得了显著成绩,对工程集团经营情况、施工管控、重点项目建设、诉讼化债、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各股东代表从落实“黄河战略”、体制机制改革、加强内部企业沟通交流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,工程集团要适应国企改革大趋势,积极面对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带来的困难和挑战,主动作为、敢于担当,实现薪酬与业绩挂钩,增强企业活力;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,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,加大企业制度化建设,以管理促成效,打造核心竞争力,提升盈利能力;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,有效防范经营风险,攻艰克难、爬坡过坎,再塑黄河铁军新形象。
下一步,工程集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扣“幸福河”建设主题,全面实施“黄河战略”,按照黄委、省局部署,在各股东单位大力支持下,牢牢把握发展机遇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把落实“黄河战略”、体制机制改革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融入工作的各方面、全过程,紧抓改革创新重点,理顺体制机制难点,把好方向、带好队伍、建好制度、控好风险、抓好经营、管好工程,努力开创工程集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新局面。 |